是对全院人事工作实施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在主管、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以下工作: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建立健全人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职责:一、在书记及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党务、纪检监察、行风建设、文明创建、工会、老干、青工妇、计生等全面工作。
二、在党委的领导下,制定完善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掌握全院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负责全院人力资源的合理安排和调配。
三、负责办理人员的招聘、调入、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相关工作。
四、按政策做好职工工资定级、晋升、调整和社会保险参保工作。
五、制定完善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及职工请、销假审批手续。
六、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做好职工死亡的善后工作。
七、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全院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八、负责全院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转正定级人员考核、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与聘任工作。
九、负责审核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的发放。
十、管理医院工人的人事档案及各类专业人员的技术档案。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相关其他工作。
科长:向健涛
副科长:谭甜
电话:0731-850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