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第一和第二周的周四全天(节假日除外)
门诊一楼121诊室
1.《长沙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单位的由单位提供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的属于灵活就业,在鉴定诊室领取空白表格填写,家属填写伤病情况(第一页),被鉴定人或亲属签字。详细填写地址,以便收取邮件。
2.近3年就诊资料:住院病历原件(病案首页、入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盖章))。或者提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精神心理专科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盖章)。病程5年以上,并且系统治疗。
3.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鉴定流程:
门诊一楼窗口免费挂号——121诊室就诊——完善相关检查及心理评估——返回121诊室看结果——鉴定结束。
5.领证:鉴定结束后,医院将资料上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社部门次月将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鉴定结果。
温馨提示:
1、患者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前来鉴定。
2、咨询电话 0731-850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