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感谢您对本院的信任!为了让您尽快地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护理,早日康复出院,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 环境及制度介绍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院不是患者住院期间的监护人,只是因为提供医疗服务产生的工作职责,与近亲属和患者之间基于亲权而产生的法律意义上监护职责具有本质的区别,因此监护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因为精神病人多不承认有病,多数时间不配合治疗及管理,出于安全和治疗的角度,必要时需采取保护性措施或强制性治疗这是正常的护理治疗过程;另所有的药物都有可能存在不良的副反应,甚至有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严重副反应,患者监护人需对上述情况充分理解并愿意承担风险与责任。9、限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发展现状,目前还有许多疾病是医务人员难以解决或无法治愈的,即使医务人员尽了最大的努力,治疗效果未必令人满意。因此,不论治疗效果如何,都请相信和理解医院。若有疑虑,应谋求正常途径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医疗争议,绝不聚众闹事,不围攻医务人员,不妨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其他病友的治疗。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 患者知情权及隐私权
1、 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 您享有知情同情权、隐私权、选择权,可向病室医护人员了解有关您的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情况。
3、 如果您对医疗费用有疑问,请及时与病室医护人员联系。
4、 医院严禁医护人员收受红包、礼品。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
三、注意事项
1、请配合治疗(包括饮食、生活、康复指导)。
2、为了保证诊治安全,请您不要自行邀请和接受医院外的医师诊治,不要擅自使用外购的药品。
3、当医师通知您明日出院,请您第二天上午到"住院结算中心"办理结账手续(请带上所有的交费收据)。办理好结账手续后,清点好自己的物品,到护士工作站办理相关出院手续。
4、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我院相关部门投诉,投诉部门:涉医投诉中心(地点:门诊大楼二楼)。投诉电话:上班时间85090920,非上班时间85585069 监察办电话:850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