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对梅花分院电动车单车棚制作安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自主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自主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梅花分院电动车单车棚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预算:98442.65 元 (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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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期限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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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花分院电动车单车棚制作安装项目 |
不锈钢棚体、耐力板棚顶,30米(长)*3米(宽)*2.2米—1.9米(高,顶为斜面),30个停车位,棚体立柱和棚体分别为2毫米厚的304和202型不锈钢材料、棚顶为高强度耐力板,安装10个LED照明灯、20个扫码充电桩,10平方四芯电缆由配电间引入至车棚处,安装一个总电表,安装一个低压保护开关 |
7日 |
984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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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响应文件材料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授权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承诺书;(4)无严重违法记录截图
2、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无
3、询价函
4、采购需求响应资料
5、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6、所有文件资料内容均要清晰可辨,均加盖投标单位有效公章
三、成交原则
按照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与单位无论成交或未成交,我院对询价结果均不进行解释。
四、要求
1、成交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结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医院不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请自行下载附件材料。
2、询价公告期为2025年12 月10日 至2025年12月12 日。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 日10点3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点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医院办公楼9楼922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询价的单位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医院官网(http://www.cssjsbyy.com/)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刘女士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电话:0731-850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