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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告病友书(我院恢复日间门、急诊服务)
      次浏览  时间:2020-03-13
    各位病友及家属:
    您们好!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3月10日,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根据长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通知要求》(长病防指〔2020〕65 号)文件精神,为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我院将有序恢复日常诊疗服务。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恢复日间门(急)诊诊疗服务
    从3月16日(下周一)开始,恢复日间门诊诊疗服务,包括精神科(心理)门诊、老年科门诊、鉴定门诊、特医门诊等。戒毒留观临时设置在现精神科急诊挂号室,仅开放每天白天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接诊。原定疫情期间特医门诊周二、周五门外取药流程同步取消。
    二、有序预约就诊
    1、各位病友及家属可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在预约的对应时间段内来院就诊,避免拥挤、扎堆。
    2、现场挂号采取实名制,请您务必携带身份证来院就诊,服从导诊护士的就诊安排。
    三、有序安排病人住院
    1、严格隔离筛查流程。所有新住院患者继续执行“先单人单间医学隔离观察14天,完善相关医学检查,排除疫情后再转普通病房”的收治流程。
    2、基本收治原则:
    (1)精神科住院病人:“三无”流浪精障病人随到随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优先收治,社会精神病人需预约住院。
    (2)老年科住院病人:失智失能、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人,因子女参加抗击疫情、因疫情接受隔离治疗等原因导致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老年病人优先收治,社会老年病人需预约住院。
    (3)自愿戒毒病人:住院病房暂不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禁入标准不放松
    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进入我院院区,建议到疫情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1、14日内在湖北疫区逗留经历或接触疫区人员;
    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3℃;
    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6、聚集性发病(家人同时有发热或/和咳嗽症状),或有其他疑似症状。
    五、就诊须知
    1、每位就诊者最多一名陪人陪同进入院区,在医院全程佩戴口罩就诊。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指定的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2、从医院正门口进入,先到预检分诊台接受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症状不适的询问等,签署《健康承诺书》,并按照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的指引到相应诊区有序候诊。
    3、诊室接诊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就诊。未被叫到号的病友,请在候诊区域耐心等候,请不要在院内四处走动,服从导诊工作人员安排和劝导。
    4、我院住院病房仍处于封闭管理,暂未恢复住院病人家属探视活动。
    请各位病友仍需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居家多通风,平时注意勤洗手,出门戴好口罩,尽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以上所述事项,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风险,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长沙市第九医院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