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的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HXCG-HN-2507048
3、采购项目预算:430000.00元
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资格承诺函》(格式),或者提供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声明》(格式),或者提供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资格承诺函》(格式),或者提供实行“五证合一”的《声明》(格式),或者提供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谈判文件内“近三个月”均指2025年4月-2025年6月。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 年 8 月 8 日起至2025 年 8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费付款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报名费须转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书院路支行
账 号:8111 6010 1190 0787 877
2、本谈判文件公告期为2025 年 8 月 8 日09:00时至2025 年 8 月 15 日17:00时止。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五、询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联 系 人:刘文
联系电话:0731-85091020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灵敏、陈乾
电 话:0731-85163777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