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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健康宣教

更新时间:2018/1/17 22:20:55

精神活性物质即摄入人体后影响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主要根据精神活性物质的药理特性,将之分为以下种类:

1.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   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酒精等。

2.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 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如咖啡因、苯丙胺、可卡因等。

3.大麻    大麻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名的致幻剂,适量吸入或食用可使人欣快,增加剂量可使人进入梦幻,陷入深沉而爽快的睡眠之中,主要成分为△9-四氢大麻酚。

4.致幻剂   能改变意识状态或感知觉,如麦角酸二乙酰胺 、仙人掌毒素 等。

5.阿片类    包括天然、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如海洛因、吗啡、阿片、美沙酮、二氢唉托啡、哌替啶、丁丙诺啡等。

6.挥发性溶剂  如丙酮、苯环己哌啶 等。

7.烟草

依赖是由于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引起的行为、认知和生理症候群,分为精神依赖和躯体依赖。

一旦病人对物质成瘾或病人对物质的渴求强烈,一般很难自动戒除,因此应住院进行治疗,对于物质依赖者来说,家庭成员的支持性十分重要,患者大多意志薄弱,对治疗缺乏信心,必须经常鼓励和支持患者坚持治疗,鼓励患者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转移其对成瘾物质的注意力。家庭社会支持,对患者出院后的巩固疗效十分关键。在康复阶段必须取得家庭和工作单位的支持和监督,切断成瘾物质的来源,否则即使在住院条件下戒瘾成功,出院后疗效不易巩固且有重染旧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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